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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新闻网分级分类审稿制度
作者:党委宣传部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6 14:35:48 点击数:

第一条  为强化各单位的宣传责任意识,确保新闻网内容的安全,进一步提高新闻发稿质量和效率,根据《西南医科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新闻网稿件根据重要程度和时效性要求分为三大类,即一般新闻稿、重要新闻稿和重大新闻稿。

(一)一般新闻稿:主要是指学校领导出席的校内常规活动报道;学校常规新闻报道;学校各部门、各院系日常工作报道;各专业、各年级学生日常活动报道等。

(二)重要新闻稿:主要是指全校性工作报道;学校党政领导出席的重要校级活动报道;学校重大学术成果、典型人物宣传报道;校外媒体、报刊对我校的新闻报道;一般外事活动报道等。

(三)重大新闻稿:主要是指学校党政工作的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和重大事件的报道,重要外事活动的报道等。

第三条  学校新闻网稿件实行分级分类审稿制,即分为二级审稿制、三级审稿制和四级审稿制。

(一)一般新闻稿实行二级审稿制度:

1)各部门、各院系提交的新闻稿,须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对稿件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并出具审核意见;

2)党委宣传部宣传科·新闻中心办公室负责对新闻稿件的文字、标题、句法等内容进行审阅、编辑、修改,并及时发布。

(二)重要新闻稿实行三级审稿制度:

1)各部门、各院系提交的新闻稿,须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对稿件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并出具审核意见;

2)党委宣传部宣传科·新闻中心办公室负责对新闻稿件的文字、标题、句法等内容进行审阅、编辑、修改;

3)党委宣传部分管新闻宣传的负责人,负责把关新闻稿件的意识形态、正确导向,确定稿件的发布渠道和位置。

(三)重大新闻稿实行四级审稿制度:

1)各部门、各院系提交的新闻稿,须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对稿件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并出具审核意见;

2)党委宣传部宣传科·新闻中心办公室负责对新闻稿件的文字、标题、句法等内容进行审阅、编辑、修改;

3)党委宣传部分管新闻宣传的负责人,负责把关新闻稿件的意识形态、正确导向,确定稿件的发布渠道和位置;

4)事关全局的重大稿件须提交党办、校办核实后,报送分管宣传工作的学校领导审核后发布。

第四条  由宣传科·新闻中心办公室、校报编辑部采写的稿件,根据稿件内容的重要性,实行三级审稿制度或四级审稿制度。

第五条  各部门、各院系要注意做好新闻信息的采集工作,通讯员应及时将本单位采写、审核后的新闻稿件报送新闻中心。一般新闻稿件不超过2个工作日审核发布;重要新闻稿件不超过1个工作日审核发布;重大新闻或特殊新闻稿件须及时审核发布。

第六条  各单位负责人须对本单位报送的新闻稿件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未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的稿件,不得报送新闻中心。因各单位负责人把关不严或审稿失误,造成新闻宣传失实,产生不良影响的,后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第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西南医科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西南医科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201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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