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西南医科大学校园标语条幅悬挂管理细则
作者:党委宣传部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6 14:41:30 点击数:

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校园内标语、条幅的悬挂和管理,根据《西南医科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泸医委[2009]25号)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校园内悬挂的宣传标语、条幅必须坚持主题鲜明、美观得体,统一管理、规范有序的原则。

二、宣传标语、条幅的悬挂实行申报审批制度。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在校园内悬挂标语、条幅的,应提前2天将填写完备的《西南医科大学校园内标语条幅悬挂申请表》(样表可在党委宣传部主页上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通过OA系统报送党委宣传部宣传科,经审核批准后,按要求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悬挂。未经审批的宣传标语、条幅,一律不允许在校园内悬挂。

三、各部门对自己所悬挂的标语、条幅要切实加强维护和管理,须做到内容完整、悬挂正规。对内容不完整、悬挂不正规、残破歪斜或活动已经结束的宣传标语、条幅,各使用部门要负责及时摘除、收回。

四、两校区主干道是展示学校形象和校园文化建设理念的重要区域,除全校性活动或由学校统一安排的内容外,各部门的宣传标语、条幅,原则上不在两校区主干道上悬挂。

五、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校外商家在校园内悬挂商业性宣传标语、条幅。如确因工作需要,校内承办单位或个人须提前3-5天将填写完备的《西南医科大学校园内标语条幅悬挂申请表》报经党委宣传部、保卫处、后勤处及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悬挂。

六、三附院辖区内的标语、条幅管理,原则上由三附院自行负责。

七、对于违反《西南医科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上述规定的标语、条幅,一经发现,党委宣传部将对其进行无条件清除。对于情节恶劣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委宣传部将通过多种形式对有关责任部门或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必要时还将报请学校党委和行政追究相应责任。

 

申请表下载:http://dwxcb.swmu.edu.cn/system/_content/download.jsp?urltype=news.DownloadAttachUrl&owner=1352935726&wbfileid=2340699

 

党委宣传部

2009年10月15日

学校地址:(忠山校区) 泸州市忠山路3段319号 ;(城北校区)泸州市龙马潭区香林路1段1号          
     版权所有:西南医科大学宣传统战部 联系电话:0830-3161222 传真:0830-3161222 邮编:646000      
 网站备案编号:蜀ICP050268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