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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文化阵地管理的实施意见
作者:党委宣传部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6 14:53:38 点击数:

 

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文化阵地管理的实施意见

 

校园文化阵地是学校开展政治理论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介绍工作动态、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维护和保持校园稳定的重要场所和载体,也是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加强校园文化阵地的建设与管理,营造文明、健康、优美、向上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共西南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泸医委〔201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党委和行政的中心工作,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舆论宣传和文化建设主旋律,按照“清新高雅、规范有序、强化管理、优化环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园文化阵地的建设与管理,为实现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环境。

二、适用范围

校园网首页、新闻网、二级网站,校报、校内出版物,校园广播台,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公告栏,标语横幅,人文社科讲座等校园文化阵地。

三、管理办法

(一)校园网首页、新闻网、二级网站

1.按照《西南医科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西南医科大学校园网信息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要进一步加强校园网首页、新闻网的网站运行和信息维护工作,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学校首页、新闻网的版面设计、栏目设置、信息更新和信息监测等工作;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要负责网站的建设维护、日常运行、信息安全、故障处置等工作;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本单位(部门)网站的版面设计、栏目设置、信息更新和信息安全等工作。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校园网首页、新闻网实行分工负责制,其中网页下设的各栏目、专题、频道的上传内容由所属责任部门负责发布、更新和维护,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宏观管理,审核信息内容并协助发布、更新信息和日常维护等。

3.校园网首页、新闻网下设的各栏目责任划分表见附件1。

(二)校报、校内出版物

1.《西南医科大学报》作为学校党委机关报,党委宣传部负责报纸的编辑、出版、发行等全部工作。

2.按照《西南医科大学内部出版物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校内各单位(部门)内部出版物的登记、审批、备案、指导、年检、取缔、注销等工作;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其内部出版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3.内部出版物管理细则见附件2。

(三)校园广播台

学校团委主要负责校园广播台的日常运行和管理等工作;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宏观指导校园广播台的业务工作以及广播台设施设备的更新维护。

(四)电子显示屏

1.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统筹、审核、提供两校区室外电子显示屏的信息发布内容,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两校区室外电子显示屏的正常运行和故障处置。

2. 电子显示屏的使用和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党委宣传部负责城北校区室外电子显示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忠山校区室外电子显示屏,后勤管理处负责两校区学生食堂电子显示屏。

(五)宣传橱窗、公告栏

1.两校区宣传橱窗分为校级橱窗和各单位(部门)级橱窗两个类别,实行两级管理体制。校级橱窗由党委宣传部直接主办,着重从宏观上宣传学校工作,及时反映学校的重大新闻,配合学校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等作整体宣传;各单位(部门)级橱窗由各单位(部门)自主办理,以宣传学校某一方面的工作或单位(部门)日常工作为主,党委宣传部负责宏观指导。全校所有宣传橱窗每年要定期更换4次以上,保持窗(栏)面整洁,不得将任何宣传品履盖在窗(栏)面表面玻璃上。

2. 全校宣传橱窗归属划分明细见附件3。

3. 公告栏是全校各单位(部门)、学生组织和师生员工发布信息的公共平台,党委宣传部负责全校公告栏的统筹规划、设计制作等工作,同时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后勤管理处、保卫处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分别负责公告栏的日常使用、信息监管、环境整治和设施维护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告栏内胡乱张贴有商业内容的广告宣传品、不健康的小报等与学校无关的其它内容的宣传品,更不得在公告栏以外的其他地方乱贴乱画。

(六)标语横幅

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内标语条幅的悬挂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党委宣传部负责两校区主要区域标语横幅的统筹管理、内容审核、组织实施等,各单位(部门)若需在校园主要区域悬挂标语横幅,须提前2天向党委宣传部提供书面申请(标语悬挂申请表格可在党委宣传部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在指定位置,按照批准内容和时间悬挂,到期后由申请单位自行清理;若各单位(部门)在各自所属区域需悬挂标语横幅,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作、悬挂。

2.原则上校园内不得悬挂商业性标语横幅。若因工作需要确需悬挂商业性标语横幅,由相关部门审核后报送党委宣传部批准同意。

(七)人文讲座(讲坛)

学校人文讲座、论坛、报告会等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批。学校及各单位(部门)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举办人文社科类讲座、论坛、报告会等,必须对被邀请人的身份、讲座内容等方面负政治责任,并于3个工作日前报党委党委宣传部批准备案。校级讲座由组织部、党委宣传部、人文社科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等部门主要承办;院系级讲座由各二级院系、各部门具体承办。邀请境外人员来校讲学、讲座等,需提前7个工作日以上申报,以便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个人无权以个人名义邀请他人或本人擅自开设讲座。

四、相关要求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意识,根据工作范围,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宣传文化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共同把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推向一个新的台阶,努力为建设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环境。

 

附件1:西南医科大学校园网首页、新闻网各栏目责任划分表

附件2:西南医科大学内部出版物管理细则

附件3:西南医科大学两校区各级橱窗归属划分明细表

 

 

 

2012年11月20日

 


附件1:西南医科大学校园网首页、新闻网各栏目责任划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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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西南医科大学内部出版物管理细则

第一条 为促进校园教学科研活动开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各类出版物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法律和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校内出版物,是指校内各单位和经批准成立的各级学生组织、社团创办的报纸、刊物、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工作简报、工作通讯类出版物,不包括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正式发行的报刊。

第三条 校内出版物只在校内免费交流,不得出售。

第四条 根据建设“节约型校园”的相关要求,原则上不出部门工作简报,确有需要出版的不得使用“XX报”、“XX刊”或“XX杂志”等字样。

第五条 校内出版物应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的有关纪律和规定。

第六条 党委宣传部是办理校内出版物登记、审批、备案、宏观指导和注销取缔的职能部门。校内出版物的印刷发行需按程序报宣传部审批,其出版物应由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并报宣传部备案。

第七条  各系(院)、部处负责对本单位的内部出版物进行日常管理;校团委负责校内学生出版物的日常管理和具体指导;研究生处负责对研究生会出版物的日常管理和具体指导。

第八条  根据校内出版物的类别和刊载内容,聘请有关系(院)、部处、馆室、中心为刊物的业务指导部门,负责对出版物的技术业务指导。

第九条  创办出版物的单位及学生组织、社团为主办单位,负责经费筹措、负责人聘任、日常管理和交流等工作,并应明确负责人,对出版物的政治方向和内容质量负全面责任。

第十条  需要创办工作简报、工作通讯类出版物的单位、学生组织、社团,到党委宣传部领取校内出版物申请登记表一式四份,如实填写交单位签章后(学生组织、社团交校团委审查签章),报党委宣传部。各系(院)学生申办校内学生出版物,必须向所属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提出申请,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第十一条 申请创办校内出版物,应载明如下事项:

(一)刊物名称、办刊宗旨和出版周期;

(二)主办单位、指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三)栏目设置或版面设置;

(四)发行范围、数量和方式;

(五)出版物的交流范围;

(六)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经审查批准创办的校内刊物,由党委宣传部书面通告,并统一发放编号。

第十三条 经批准创办的校内出版物出版后,应送党委宣传部备案,学生组织和社团创办的还须在校团委备案。

(一)凡刊名、刊类、指导教师、主编或副主编发生变更,以及刊期增减等,均须向各系(部、院)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提出申请,学生出版物还须向校团委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

(二)出版物的主管单位和学校有关部门应根据办刊情况随时进行指导。指导教师应切实履行对学生出版物进行指导的职责。

第十四条 对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内容与质量存在问题的出版物,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整改成效不大的、学校有处置权的,有关部门予以注销或取缔。

第十五条 因故不再继续办刊的校内出版物,由主办单位到党委宣传部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六条 学校对校内出版物实行年检制度,每年年底报党委宣传部审验。

第十七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属党委宣传部。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3:西南医科大学两校区各级橱窗归属划分明细表

(一)校级橱窗(16块)

 

位  置

数量(块)

责任部门

城北校区时代广场

8

党委宣传部

城北校区鸿文楼

4

党委宣传部

忠山校区建行提款机右侧

4

党委宣传部

(二)二级橱窗(82块)

 

位  置

数量(块)

责任部门

城北校区明理楼

2

基础医学院

城北校区第二办公区门口

4

基础医学院

城北校区荟文楼

2

外国语学院

城北校区荟文楼

2

法学系

城北校区荟文楼

2

人文社科学院

城北校区东膳堂生活区

42

校团委、各二级院系

忠山校区含光楼前

2

研究生处

忠山校区含光楼前

2

科技处

忠山校区含光楼前

1

教务处

忠山校区含光楼后

1

基础医学院

忠山校区含光楼后

2

口腔医学院

忠山校区心源楼

1

心血管研究所

忠山校区东大门(往粒香苑方向)

8

学生工作部、校团委

忠山校区建行提款机左侧

2

工会

忠山校区体育系门前

1

体育系

忠山校区大礼堂门前

2

工会

江山平远堂

1

离退休工作处

忠山校区原药学院办公楼

1

药学院

忠山校区含光楼6楼

2

基础医学研究中心

忠山校区含光楼8楼

2

药物与功能性食品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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